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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控管理不可过分依赖技术

2010-08-26


互联网既是现代新闻传播工具,同时也是广纳善言、开启民智的重要渠道。但是,互联网络鱼龙混杂,各种信息交织在一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国家为了净化互联网络环境,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并且依法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屏蔽或者过滤某些信息的网络管理方式,以期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

但是,假如过分依赖技术软件,那么,在网络监控管理中,就会陷入技术主义的误区。

互联网络存在的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管理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假如只是推销技术软件,而没有加强对互联网络经营者的监管,那么,这些技术软件充其量只不过是监管者偷懒的工具而已。

当前在网络管理方面,存在以下明显的问题:

首先,强调对信息的管理,而忽视了对互联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的管理,导致互联网网络管理出现了“猫捉老鼠”的现象——监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服务商便采用技术措施隐藏有关信息;监管部门放松管理,服务商便伺机而动,借助色情淫秽信息增加互联网站的点击率。

其次,强化了消费者的法律责任,而减轻了互联网络运营商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站发布有关色情淫秽信息,固然应该受到严厉惩处,但是,那些疏于管理,让色情淫秽信息泛滥的互联网运营商和服务商同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司法机关在打击色情淫秽犯罪行为的时候,对消费者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措施,可是,对互联网站的经营者却往往采取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措施。这就导致互联网络运营商为了增加自己的点击率,暗中默许甚至纵容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站发布有关信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重点打击互联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让每一个互联网站的管理者都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从源头遏制色情淫秽信息的泛滥。

最后,强调清除色情淫秽信息的重要性,但是,却没有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执法存在随意性现象。所以,加强对互联网网络监控管理,必须尽快制定新闻传播法,明确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和程序,防止少数人滥用职权,随意干涉互联网络运营商和服务商的合法经营活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